2006年5月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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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痛今朝解
祝日耀 毛利甫 郑哲根

  日前,在江山市贺村镇湖前村办公室里,毛家坞村党支书王绍荣、村主任王绍明将4.5万元现金交到了湖前村党支书徐建毕的手里。至此,一起拖了10年的山林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占地块——点燃山林争议的导火线
  1997年3月5日,毛家坞村有人在瓦窑头山(湖前村人称之为“毛家坞岗”,权属归该村湖前生产合作社所有,简祢“湖前社”,下同)占了一小块地,引起了湖前社的强烈不满,双方吵吵嚷嚷。为此,同年4月,江山市林业局会同贺村镇政府成立7人调查组,形成了一份《贺村镇湖前村湖前社与毛家坞村三队山场争议范围认定书》,明确了地点、四至界址,可没有解决权属的根本问题。不久,湖前社向镇政府、市林业局写了《申请报告》,要求解决与毛家坞村三队的山场权属纠纷。时隔两天,毛家坞村也打了报告,恳求政府妥善处理山地矛盾。
  几年来,市、镇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调查,终因情况错综复杂,一时难以解决。据了解,双方山地争议的焦点是:一是名称界址不清楚,双方村民的自留地都在其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二是1985年前,双方实际经营面积、范围无法确定,提供的证据不足;三是时间跨度大,知情人分属两个不同村,难以取到有力有效的证据。因此,这块地上平时看似你种茶叶,我种农作物,互不干涉,而实际上却深埋着一颗“地雷”。

  乱砍伐——引爆山场纠纷的“地雷”
  10年来,毛家坞村与湖前社的山林纠纷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解决,双方互不相让,终于有一天,这颗“地雷”爆响了。
  2005年6月19日上午,贺村镇毛家坞村农户自留地上的林木被百余名湖前村村民乱刀毁坏。据镇林业干部调查,被毁的有伊予柑、脐橙、板栗、枇杷、桃以及棕榈等经济林120株,大小杂木74株,杂竹2000株左右,面积约1.5亩。
  毁林事件发生后,江山市林业局及时派出分管领导和山纠办工作人员,会同贺村镇领导,分别深入毛家坞村和湖前村开展调处工作。为能妥善解决山场权属争议和毁林赔偿事宜,工作人员要求争议双方提供有关山林权属的依据,其中,明确要求毛家坞村提供在争议山场有自留地的农户和虽然没有分到自留地,但目前正在耕种的农户的清单。可是,虽经多次催促,毛家坞村没有提供材料,使这起纠纷重新陷入了僵局。

  求和谐——双方退一步海阔天空
  不久前,江山市林业局局长徐惠民会同镇领导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安排专人调查处理此事。他们多次深入基层,深入山场,深入农户,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毛家坞与湖前村领导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因山林纠纷而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充分协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争议双方终于坐下来签订了协议书。其主要内容是:一、毛家坞岗(毛家坞村称瓦窑头山)土地所有权和地上附着物归毛家坞村所有。二、毛家坞村一次性补偿湖前村湖前社5.2万元(应扣除湖前村误砍毛家坞村林木补偿费2000元,实际支付5万元)。三、本协议书自补偿款兑现后正式生效。双方代表还从互相照顾、互利互惠的目的出发,当场去现场划定山场界线,做好标址,握手言欢,而且允许湖前社社员采收春茶完毕。
  就这样,毛家坞村主要领导按照协议约定,主动将4.5万元余款送上了门,让这起10年的山林纠纷走到了“终点站”。